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辞典里,在中国共产党的“国共关系史”中,大约除掉由“四一二”所代表的国民党“清党”,曾使共产党对国民党恨之入骨以外,大概只有国民党于三十年代上半期决策并实行“安内攘外”的国策,方为它所痛恨不已的了。由是,中国唇每一本御制的现代史教科书,从标题到内容都必把国民党和蒋介石的“安内攘外”政策狠批臭骂一通。其恨恨之言,何止溢于言表,确是涌自肺腑。
第一、“安内攘外”是为现实逼迫所产生的正确国策 如前所说,自一九二八年北伐告成、中华民国初获统一,直至一九三七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,其间十年,外有苏俄和日本对我国的颠覆与侵略,内有军阀残余势力的武装叛乱和中共在苏俄指挥下的武装叛国。由是,日本帝国因中国的内乱而扩大侵略,国内的叛乱者又因日本的侵略而扩大叛乱。诚所谓“叛徒军阀唯恐赤匪之肃清也,乃出兵以援之,叛变以应之;帝国主义唯恐军阀之消灭、中国之统一也,乃惹起外交纠纷以牵制之”。如是而给中华民国“外求和平与内求统一”的历史要求和她建国、治国与继续护国、护法的历程,带来了内外受敌、交相煎迫的艰难时势。然而,如前所述,也正是这样一个艰难时世,才逼使国民党和蒋介石因警觉而产生了“攘外必先安内”的思想,并于一九三一年七月二十三日、即九一八事变前夕发表《告全国同胞书》,始号召“我全国同胞当此赤匪、军阀、叛徒与帝国主义联合进攻、生死存亡间不容发之秋,自应以卧薪尝胆之精神作安内攘外之奋斗;以忍辱负重之毅力雪党、国百年之奇耻……惟攘外必先安内,去腐方能防蠹。此次如无粤中叛变,则朝鲜惨案必无由而生,法权收回问题亦早已解决,不平等条约取消自无疑义……故不先灭赤匪,恢复民族之元气,则不能御侮;不先削平粤逆,完成国家之统一,乃不能攘外”。“为不使国家于忧患痛苦之中增分崩离析之惧”,“安内攘外”的思想,遂由此而生。
第二、“攘外必先安内”的国策具有历史的正确性 纵观自晚清至民国的历史,于中国人民意在图强御侮的艰难奋斗岁月里,亦无不浸透了“先安内而后攘外”的精神和策略。晚清时代,面对着“外敌骎骎内向和内乱此起彼伏”这样一个艰难时世,清王朝能员大吏李鸿章所提出的“外需和戎、内需变法”的主张,以及由中国近代优秀知识分子们所提出的,“师夷长技以制夷”的富国强兵之道,乃是最早地浸透了“攘外必先安内和攘外必先强内”的精神。及至一八九四年甲午一战,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国殇之情,方使孙中山等新一代革命知识分子更加明确地认识到,必须先推翻“洋人的朝廷”即满清王朝,才能“安内”与“强内”,然后才能去争国际间的平等,才能达成民族独立的革命目标。由是孙中山才为中国同盟会制定了一条“先治国本,再御外侮”的革命方略,即以建立共和的中华民国来取代专制腐败的满清王朝,彻底革命以求新。这无疑又是“攘外必先安内”之精神与思想的重大体现。及至辛亥首造成功,袁氏复辟乱国,日本迫我接受亡华的“二十一条”之际,虽然民主力量中,尤其是海外华侨曾反其道地提出过“助袁以强国,方可反对日本二十一条”的糊涂思想,然而,一是孙中山先生坚持必先除国贼才能御侮,即坚持“攘外必先安内”的立场;二是袁逆为谋公然复辟帝制,竟接受日本“二十一条”,从而才使国内外幡然共识“攘日必先去袁”的正确性。一九二六和一九二八年的两度北伐,虽然遭遇日本和西方列强于公开、于暗中的种种挑衅和阻挠,但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革命军亦本着“攘外必先安内”的精神,或化解冲突,或忍辱负重,甚至绕道北伐,方才迅疾地达成了北伐推倒军阀的成功,然后再迫使日本在“济案”的谈判中让步,并迫使列强承认中华民国的统一。相反,历史的事实亦告诉了我们,只有中国国民革命和中华民国的一切公开和暗藏的敌人,只有他们,才会“揭橥对外之旗帜,以动摇统一之根本”,以要求“先攘外而后安内”,其意乃在挑起列强对我国国民革命的干涉和阻挠,与对我国和平统一的破坏,以便乘机扩大叛乱和叛国。由此我们竟可以说,“攘外必先安内”的决策,不仅因现实的被迫性而获得了现实的必要性,而且因其历史的科学性而获得了现实的正确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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